本報訊記者張杰報道:昨日,省城市民麥女士向本報投訴稱,她花了一千多元買的連衣裙送到恒協(xié)干洗店 干洗后出現問題,而對方只答應賠償一百多元。
據投訴人麥女士介紹,他的連衣裙花了1200多元購買,至今才穿過兩次。11月15日,由于連衣裙有一點油漬,她愛人便將連衣裙送到上海恒協(xié)干洗南昌連鎖店干洗,18日愛人去取衣服時發(fā)現連衣裙被洗壞,衣擺上數處真絲紋理起褶皺,非常難看。事后她來到該店,對方只答應賠償100多元,麥女士認為店方將這么貴重的衣服洗壞,店方如此賠償她難以接受。
干洗店 的張經理告訴記者,客戶送衣服來洗時,他們發(fā)現衣服有油漬,就已洗衣單上注明,在顧客同意的情況下他們才接受衣服,想不到干洗后還是出現了一點問題,現在他們只能按照洗衣單上“任何衣物的遺失損壞,其賠償不超過洗衣費的10倍”的行規(guī)處理,既然麥女士稱自己的連衣裙很貴重,他們只能給予洗衣費最高的10倍賠償120元。
對此說法麥女士表示很氣憤,她稱將就此事向工商等部門投訴。